2014年4月29日 星期二
失業給付存專戶 不得被扣押 《就保法》修正初審通過 防勞工償債陷困
蘋果日報 2014年04月22日 【許麗珍、洪敏隆╱台北報導】
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昨初審通過第二十二條修正草案,未來被保險人領取失業給付、育兒津貼時,可在金融機構開立專戶,專供存入給付之用,金融機構不得作為抵銷、扣押、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。
立法院去年底三讀通過《勞工保險條例》、《國民年金法》等部分條文修正案,明訂勞保及國保年金可於金融機構設專戶,專戶內存款不得作為抵銷、扣押等標的。昨天再進一步修法,以確保勞工的失業給付、育兒津貼不會遭扣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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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波惠兩百六十人
提案立委潘孟安表示,雖然《就業保險法》第二十二條已規定請領給付或津貼的權利,不得作為扣押、讓與、抵銷等標的,但實務上常有勞工的給付或津貼,匯入銀行或郵局帳戶後,遭債權人申請扣押的情況,導致勞工陷入經濟困境,明顯違背立法目的,因此提出修法,明訂勞工領取失業給付、育兒津貼時,可在金融機構開立專戶,專供存入給付之用。
勞保局說,勞工款項匯入銀行或郵局後,有多少被扣押,勞保局並無統計,但目前採取親領或郵寄支票等方式避免帳戶款項遭扣押者,每年估計約有兩百六十人次,未來修法三讀通過後,將為直接受惠的首波對象。
「失業者較有保障」
勞工鄭先生說,失業者本來就沒有經濟收入,如因此借貸欠債,而導致好不容易可領取的失業給付卻遭扣押,對勞工來說很慘,若專戶可保障勞工可領到這筆錢的確較有保障。
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說,《就保法》修正案可讓失業勞工不會因為已沒有工作,還被債權人拿走保險給付,導致生活更加困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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